校园网管理组织机构、实施方案、管理办法
校园网实施方案
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普遍运用,校园网在信息交流和对外宣传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强音德尔第二中学校园网的建设与管理,畅通发布渠道、提高信息质量、确保信息安全,制定如下方案:
一、校园网组织机构
组长:银钱
副组长:白咏梅、刘金明、斯琴图、七十二、恩和巴雅尔、海军、代云龙
组员:志军、英俊、吴金河、苏日塔拉图、银宝、包萨日娜
校园网建设与管理主要由志军、包萨日娜老师负责,具体责任范围:
志军:校园网硬件设备、设施的使用与安全维护
包萨日娜:校园网站个栏目建设及维护。
英俊、苏日塔拉图、银宝、吴金河:发布党支部、校长室、工会和总务处的通知、通告、公示。
二、信息发布要求:
教职工、教研组、年级组的各类上网信息,应根据信息类别交各部门审查负责人审查通过,才能上网发布。
校园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音德尔第二中学校园网的作用,特制定《音德尔第二中学校园网络管理办法》。
第二条:音德尔第二中学校园网是我校教学、科研的基础环境,是为促进我校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现代化、信息化而建设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利用先进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讯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联网,信息资源共享,并通过电信光纤宽带与国际互联网相连。
第三条: 音德尔第二中学校园网的规划、建设以及网络应用系统的后继建设在校园网组织机构的管理下进行。
第四条:校园网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校园网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开发工作。
第五条:校园网主干光纤、主服务器、机柜、网络交换机、路由器等设备由校园网组织机构负责管理,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开启机柜。
第六条:校园网组织机构对校园网络出口实行统一管理。校园内凡提供上网的场所如办公室、课件制作室等,其计算机只能接入校园网,校内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租用独立专线组网,如确因工作需要或特殊原因需租用独立专线的,须经学校审批同意。
第七条:连入校园网的学校各部门和用户不允许发展校外用户连入校园网,不允许各部门或个人利用校园网开展经营性活动。
第八条:各部门连入校园网的计算机子网和单机由本部门负责管理和日常护理,校园网组织机构确定上网技术规范,提供上网指导及维护。
第九条:校园网用户必须遵守本管理办法,教师个人用户须校园网组织机构同意后才能接入校园网。
第十条:校园网组织机构提出校园网管理、运行、维护、扩充升级所需费用计划,报送组长校长研究,并经校委会同意,安排每年经费预算。
第十一条:校园网的建设主要服务于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管理,学校各部门及教师个人应积极利用校园网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校园网组织机构要积极支持各部门的网络应用,从技术上协助其做好网络信息工作。
第十三条:用户应自觉遵守《音德尔第二中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要保证做到有害信息不上网,发现有害信息时要保留原始记录,并及时向校园网组织机构或学校相关领导报告。
第十四条:严禁在网络上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活动。
音德尔第二中学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所有网络设备(包括路由器、交换机、集线器、光纤、网线等)均归网络维护中心所管辖,其安装、维护等操作由网络维护中心工作人员进行,其他任何人不得破坏或擅自维修。
第二条
所有学校内计算机网络部分的扩展必须经过网络维护中心实施或批准实施,未经许可任何部门不得私自连接交换机、集线器等网络设备,不得私自接入网络。网络维护中心有权拆除用户私自接入的网络线路并报告上级领导。
第三条
各处(室)的联网工作必须事先报经网络维护中心,由网络维护中心做网络实施方案。
第四条
学校局域网的网络配置由网络维护中心统一规划管理,其他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改网络配置。
第五条
接入学校局域网的客户端计算机的网络配置由网络维护中心部署的'服务器统一管理分配,包括:用户计算机的IP地址、网关、DNS和WINS服务器地址等信息。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更改网络配置。
第六条
网络安全:严格执行国家《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对在学校局域网上从事任何有悖网络法规活动者,将视其情节轻重交有关部门或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条
学校员工具有信息保密的义务。任何人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泄漏学校技术资料和其它保密资料。
第八条
各部门人员必须及时做好各种数据资料的录入、修改、备份和数据保密工作,保证数据资料的完整准确和安全性。
第九条
任何人不得在局域网络和互联网上发布有损学校形象和职工声誉的信息。
第十条
任何人不得扫描、攻击学校计算机网络和他人计算机。不得盗用、窃取他人资料、信息等。
第十一条
为了避免或减少计算机病毒对系统、数据造成的影响,接入学校局域网的所有用户必须遵循以下规定:
1.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制作计算机病毒;不得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不得向他人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
2.采取有效的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建议客户端计算机安装使用360安全卫士对病毒和木马进行查杀。
3.定期或及时用更新后的新版杀病毒软件检测、清除计算机中的病毒。
第十二条
学校的互联网连接只允许员工为了工作、学习的使用,使用时必须遵守有关的国家的法律和规程,严禁传播淫秽、反动等违犯国家法律和中国道德与风俗的内容。一经发现学校网络维护中心有权撤消违纪者互联网的使用权。
第十三条
为了发挥好网站的形象宣传作用,各分校、处(室)要及时向网络维护中心提供有关资料,以便充实网站内容,加大宣传影响。由网络维护中心统一整理、编辑上传及内容更新。
第十四条
各处(室)人员在下班离开前必须关闭计算机和电源插座,避免浪费电能和发生消防隐患,违纪者通报批评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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