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二中“最美青春”十佳学生评选活动方案
在前几届“十佳学生”评选的基础上,今年开始选出“最美青春”十佳学生评选。我校在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优秀典型,传递青春正能量,引导和激励广大学生立志成才、刻苦学习,奉献社会,报效祖国,把自己的青春梦想与实现中国梦的伟大理想结合起来。
一、评选对象
有我校学籍的在校高三学生。
二、组织机构
“最美青春”十佳学生的评选工作由校长室、教导处、团委、高三组共同组织开展。
三、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逆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在校间无违法违纪处分和其他不良记录。
2.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优良的道德素质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尊敬师长、关爱同学,在同学中具有表率作用。
3.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具有良好的学风。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素质良好。
5.在校期间在道德风尚、自立自强、专业学习、学科竟赛、社会实践、艺体展演、志愿服务
等某一方面获得荣誉称号、竟赛奖项或产生重要的社会影响,能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四、评审程序
1.申报。采用班级学生组织推荐和本人自荐两种形式。被推荐人和自荐人填写音二中“最美青春”十佳学生申请表,连同个人参评成果证明材料交到高三组组长,被推荐的需填写推荐意见。
2.初评。高三组学生评优评奖工作小组对申请学生的资格和评选材料进行审核,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初评,在公示无异后,推荐“最美青春”十佳大学生候选人预备人选。
3. 复评。学校对推荐的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校学生评优评奖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复评。
4.终评。通过高三学生投票和校学生评优评奖委员会评审,在正式候选人中产生“最美青春”十佳学生10人。
5.公示。根据评审结果,对拟推荐的“最美青春”十佳学生及提名奖获得者公示,无异后报学校批准。
五、表彰奖励
1.“最美青春”十佳学生获得者由学校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和奖品。
2.获奖学生的优秀事迹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宣传,传递青春正能量。
六、附则
1.“最美青春”十佳大学生每年评选一次,一般每年6月启动评选工作,7月对获奖学生进行表彰。
七、注意事项
各班级在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的基础上,于6月20日前推荐候选人预备人选。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必须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和详细事迹材料,同时上交电子文档和书面文稿,事迹材料用word格式,大标题用二号宋体小标题用四号仿宋,字数不超过2000字;所有获奖情况均需提供证明材料。并装订成册:荣誉证书照相、同时上交两寸免冠照片和四寸生活、学习照片电子版各一张(像素要求2兆以上)。
音二中
2020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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